(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不影响公司净利润,主要影响为:调增2024年1-9月营业成本3,618.89万元,相应调减2024年1-9月销售费用3,618.89万元;调增2023年营业成本4,610.20万元,相应调减2023年销售费用4,610.2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